摘要
消费税不仅需要通过征收范围、税率等方式发挥调节作用,而且需要通过能够使消费者直接感受到的价税分列方式发挥调节作用。根据社会调查问卷数据,采用有序概率模型对白酒、卷烟、汽油三类商品实行消费税价税分列的实证分析表明,相对于价税合一方式,价税分列方式下消费者对于这三类商品的消费倾向减少均值更高,其中,汽油的显著性最强。因此,建议首先在汽(柴)油的零售环节实行消费税张贴制度;总结经验以后,再对白酒和卷烟实行价税分列制度;最后对所有的消费税应税商品均实行价税分列制度。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77-83,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