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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法体系化是法典化的前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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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我国教育法体系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首先是我国教育法体系化的必要性。一是教育法治建设的时代需求。我国教育法体系化的推进工程,并非仅仅具有确立内容全面的教育法律制度之形式价值,其实质乃是试图通过立、改、废等多种形式的立法实践与融贯性的制度整合,努力塑造并展现出一种兼具系统性、协调性、正当性、实效性的教育法治理念与实践,从而在立法层面上最大程度地满足教育法治建设的时代需求。二是教育现代化的发展需求。《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将“坚持依法治教”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理念之一,并进一步将“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视为面向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任务。
作者 任海涛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1年第2期79-80,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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