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协同治理的出现,主体的多元化、组织的扁平化、过程的协商化对传统的政府领导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回应协同治理变革的需要,作为一种新型领导力,协同领导力开始兴起,并对促进和发展协同治理发挥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可从协同领导者静态层面的能力形塑和动态层面的行动安排上实现对协同领导力的双重建构,通过开放赋能、结构整合、技术嵌入、协同问责的路径实现传统政府领导力向协同领导力的转型,夯实协同治理的主体基础、结构基础、技术基础和责任基础,实现创造公共价值的目标。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36-38,共3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东北城市基督教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18BFX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