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新型智能化手段强化了犯罪的隐蔽性,跨地域、跨境犯罪使得证据更加分散,而权利人基于担心二次泄密难以提供细节性证据,导致权利人损失认定难、侵权秘密点锁定难和调查取证线索获取难。为此,北京市检察机关创新办案机制,从探索专家同步辅助审查办案、强化证据审查与补充侦查、从第三方入手获取证据材料等入手,破解上述难题。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对于商业秘密刑事保护可从提高跨境商业秘密犯罪打击力度,建立保护令和封存令程序,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6期27-3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20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构建》(BJ2020B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