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的传统工作手段,在新时代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当前,检察建议工作成效表现为:通过建章立制初步搭建规范化办理机制构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专业化统计工作;初步具备法律监督案件化办理雏形。但实践中检察建议工作仍存在理念意识和能力建设未跟上创新发展要求,机制建设较为固化和分散,监督效果不够突出等问题。对此,应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拓展监督领域、科学设计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6期65-68,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