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一号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得到落实,检察机关不仅建立落实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未检工作机构,而且还开展法治宣传,配合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发挥上级检察院督查的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教育孩子保护自己。但在检察机关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问题疏导等方面仍有待加强。为继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必要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预防机制,落实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并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再预防机制,注重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综合治理。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99-104,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20年度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机制研究,课题编号:第11号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