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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计入货物完税价格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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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第十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解析: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只是针对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在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援助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用和服务费用。对于在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援助过程中必须用到的材料,如果是从国外进口的,则应将其作为一般的进口货物进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其完税价格。
机构地区 宁波海关
出处 《中国海关》 2021年第4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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