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短租住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短租住房是指利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居住小区内房屋,按日或者小时收费,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5期28-31,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