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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文旅发〔2020〕451号)

Circular of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Culture and Tourism on Issuing the“Measures for Credit Rating-based Differentiated Supervision of the Cultural and Tourism Industry of Beijing Municipality(Trial)”(Jingwenlvfa〔2020〕No.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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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现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增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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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5期75-82,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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