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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股权转让中个税管理的几点建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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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非上市公司中,自然人股东转让其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股东转让其在非市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应该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被转让股权的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依法缴纳(不征)个人所得税后,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出示相关清税证明单,凭清税证明单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确认手续。从笔者多年税收征管的实践看,由于少数非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真实度相对较差,财务核算真实性存疑,税务部门对自然人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真实交易价格难以真实掌握。
作者 左大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征纳》 2021年第2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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