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政府有关部门:2016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冀政办发〔2016〕20号)(以下简称《规划》),对河北省志编纂进度和编纂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省志编纂工作,省地方志办公室于2016年34月对省志承编单位进行了督导调研,多数承编单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能够按照《规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
出处
《中国地方志年鉴》
2018年第1期354-3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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