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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企业组织形式的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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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的法人架构与企业的税负息息相关,如何设计企业的法人架构实现最优税负是企业在创立之初就应考虑的问题。企业成立之初要根据业务形态、后期规划并结合税负的测算选择成立公司制、个人合伙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如果有不同的业务,建议选择不同的法人主体作为业务载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成立分子公司时,如果总公司目前亏损严重,那么建议选择分公司的模式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赢得现金流的优势。总分公司均盈利且分子公司注册地具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设子公司或分公司资产周转率、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选择子公司的形式比分公司的形式更合适;相反,下设子公司或分公司资产周转率、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选择分公司的形式比子公司的形式更合适。
作者 齐鑫鑫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21年第4期78-80,共3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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