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这三类金融资产其管理模式或交易目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可以根据内部财务管理的需求进行重新分类,重分类时所形成的利得与损失按照新准则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文通过剖析具体业务的账务处理来剖析金融资产重分类对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出处
《绿色财会》
2021年第3期44-46,共3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