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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多地工作,应当在哪里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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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某是一家互联网销售公司的业务员,常年在华北地区几个省份工作,很少到公司总部。最近,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李某想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但是有人告诉李某,在多地工作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只能到公司总部所在地申请仲裁。这样的说法对吗?
作者 朱国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20年第34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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