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6年1月1日,为加强港口建设,国家开始征收港口建设费。2021年1月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取消港口建设费,至此,历时35年的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圆满落幕。作为我国非税收性收入的组成部分,港口建设费占非税收入的比重近年来不足1%。尽管如此,港口建设费35年来为我国港口建设以及水运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作者
陈少强
盛进路
崔乃霞
Chen Shaoqiang;Sheng Jinlu;Cui Naixia
出处
《中国海事》
2021年第5期9-11,共3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