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居住权制度,迎合了人民的居住需求,在制定过程中虽有少数反驳声音,但大多数人都是热切期盼它的到来。居住权的设定保障了特定群体的住房权益,充分发挥了房屋的利用价值,满足了司法裁判的需要。但为之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居住权制度的一些问题,如设定方式局限、客体范围不明确、居住权人利益受限、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等,这些问题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实施中的困难,引起居住权纠纷,因而需要从其性质和必要性出发加以分析,并探究其出现的问题与完善措施。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第14期156-158,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