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迭代更新,个人信息数据在源源不断地产生和积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也只增不减。目前大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其多发原因为犯罪成本低且收益高、掌握信息者缺乏约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薄弱等,加上网络调查中证据难以收集和固定,使得信息侵害者逃脱法律制裁。
出处
《上海商业》
2021年第5期188-190,共3页
Shanghai Business
基金
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互联网时代下生物识别系统的风险防控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2020R412025)
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法律保护研究”(项目批准号:20201034103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