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义利思想倡导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主张义重于利,义利统一。鉴于它与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存在契合性与冲突性,我们应当而且必须植根于传统儒家的义利思想并对其进行现代性转换,赋予“义”新的时代内涵,将义利兼顾、义利相生作为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将法治的理念注入义利范畴,使之符合现代企业社会责任培育的发展趋向和需求。通过培训和示范效应提升企业家“义”的文化基因,建立“义利相生”的情境机制,加强对见利忘义行为的监管和惩治来构建培育企业社会责任的路径,从而使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成为现代企业内生化的价值取向。
作者
刘建花
刘艳丽
LIU Jianhua;LIU Yanli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3期151-156,共6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共生视阈下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构建、治理、价值效应”(项目编号:71972118)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儒家思想的现代性转换及其在企业伦理建设中的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15CWHJ11)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协同治理及双元价值创造机制研究”(项目编号:ZR2019MG031)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项目“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城镇女性职业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研究”(项目编号:J16YF5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