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示例1:-125.0334.05%63%~68%1∶50097/108当数值伴随有计量单位时,如:长度、容积、面积、体积、质量、温度、经纬度、音量、频率等等,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示例2:523.56 km(523.56千米)346.87L(346.87升)5.34 m^(2)(5.34平方米)567 mm^(3)(567立方米)605 g(605克)100~150 kg(100~150千克)34~39℃(34~39摄氏度)北纬40°(40度)120 dB(120分贝)。
出处
《青岛大学学报(工程技术版)》
CAS
2021年第2期82-82,共1页
Journal of Qingdao University(Engineering & Technology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