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的价值旨归是环境正义还是生态正义”的问题可以解决围绕着生态文明的研究所产生的一些争论。但是,对环境正义和生态正义概念的混用忽视了两种概念背后所代表着的哲学基础属性。经过对两种概念的深入分析可知:“生态正义”的价值追求是建立在“非人存在物具有内在价值”这一哲学基础上的,其核心在于颠覆传统的人际伦理学和主观价值论;“环境正义”则是建立在批判原则上的一种社会正义理论,它坚决反对在人类之外的自然之间寻求对正义的考察。关于如何实现环境正义,浅绿思潮所支持的“修正论”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支持的“变革论”也有分歧。笔者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实现环境正义是需要浅绿的柔性生态政策的,而生态文明价值旨归的最终形式只能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作为“生态性正义”的环境正义。
作者
穆艳杰
韩哲
Mu Yanjie;Han Zhe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9-38,共10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与中国实践研究”(16ZZD032)
长春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长师大社科合字〔2020〕第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