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周“周乐”具有怎样的文化性质,乃本文主题。以往西周“周乐”的研究,重礼制、乐制,谅治史者多已熟知,然惟文化性质则鲜有研究。本文拟从姬周人角度予以讨论,通过《诗经》《尚书》及“三礼”等史籍中有关叙事发现,姬周人“我群”意识强烈,尊“夏”排“商”倾向明确,己群历史记忆清晰;通过对“三礼”中周乐“乐名”和“引诗”的历史状况及其事实的考察发现,西周“周乐”主体是《雅》《周颂》和二《南》,其文化基质包括:1.社会根源上,立基于王朝“礼乐”制度,延续姬周“己群”文化之根以再造;2.存有方式上,依附“身体”与“操演”而实存于世;3.历史特征上,属“非文本”书写的系统而重文化履践;4.文化性质上,其基质是姬周文化的。
出处
《中国音乐》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5-19,70,F0003,共17页
Chinese Music
基金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族群、国家与地域:周代礼乐之兴衰新论”(项目编号:12BD033)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