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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船舶与军舰碰撞的法律适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诉宋殿光等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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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要〗一方为军事船舶的船舶碰撞纠纷案件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但不排除适用避碰规则等技术性规范,参照适用海商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判定碰撞责任比例及损失金额。〖案情〗原告: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宋殿光被告:利辛县长盛航运有限公司被告:宋殿亮2019年2月15日,"皖利辛货0688"轮沿黄浦江进口航行至原告所在地江面时,与系泊在浦西侧原告码头的某军舰发生碰撞,造成该舰受损。
作者 林焱
机构地区 上海海事法院
出处 《航海》 2021年第3期16-18,共3页 Nav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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