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重要的价值目标之一,但传统上反垄断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较为间接。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催生了新的交易模式和交易关系,消费者与平台经营者的交互更加直接,也更容易受到垄断的侵害。为了实现消费者利益保护这一目标,反垄断法必须发展和推进更加多元化的制度建设。在反垄断分析中加强对消费者利益的分析、发展消费者诉权制度、完善对消费者剥削性行为的规制,甚至尝试发展新的规制模式,均是当下正在进行的调整和尝试。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21-32,共12页
E-Government
基金
2018年度司法部一般课题“数据竞争与算法竞争的反垄断规制”(项目编号:18SFB2045)的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