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本下乡具有现实的实践需求、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资本下乡不仅是市场自发作用的结果,还必然受到诸如政府动员逻辑、村社自治逻辑以及农民自主逻辑等非市场逻辑的影响。在国家政策关照和政府指导下,城市资本与乡村社会开展了自主经营型、内外合作型和项目运作型等村企合作实践。然而,资本下乡始终脱离不了农民权益保障这一核心主题。借助“理想类型”研究范式,构建出政府归位、市场到位、组织补位和农民主位的“四维一体”乡村振兴模型,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民组织化、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完善村企合作治理机制,进而实现村级自治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城市资本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平衡。
作者
唐惠敏
范和生
TANG Huimin;FAN Hesheng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17-125,共9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资本下乡背景下村企合作治理模式研究”(20CSH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