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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激起公民参与立法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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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立法法》2016年修正以来,省级、地市级人大已普遍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点组织基层群众有序地参与立法工作,并把基层的立法意见、建议反映到立法机关,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立法意愿。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调动公民参与立法积极性的举措。从实践看,公民有序参与各级人大的立法工作,既丰富了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又增强了公民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也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近年,随着人大制度不断深入人心和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参与的路径更多、领域更宽、法律更全、制度更完备,积极性也更高。
作者 许士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大建设》 2021年第4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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