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司法实践中刑事证据推理的方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件的客观事实具有不可直接观察的特征,事实发现者只能通过收集、组织并分析各种已观察到的证据,结合常识和经验知识进行推理,以确定某种情形现在或者曾经是否属实,从而构建案件事实。准确构建案件事实是减少冤假错案以实现司法正义的根本路径。由证据得出事实的过程,绝对不是不证自明的,址据并不等同于事实,必须针对证据进行理性推理,这就是所谓的证据推理。
作者 杜文静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1年第4期128-129,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