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捕亡問題探討:讀漢簡小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本文嘗試分析居延地區出土的捕亡文書。通過探討漢帝國緝捕逃亡罪犯的案例,以説明漢帝國如何利用統治機器行使其權力,維持社會治安,以及控制不法份子,防止他們動搖帝國的統治能力。“捕亡”是指追捕逃亡的罪犯。文獻提到的亡人、亡命都屬於被追捕的逃亡人口或者罪犯,當中有已被判刑的,和未判罪名却畏罪潛逃的。正如居延及相關的出土文書所示,政府追捕的亡人,有因逋事、乏徭、盗竊、群盗、殺人和毆鬥等等原因而遭緝捕。本文通過分析有關捕亡、詔所名捕的出土文書,認爲漢帝國試圖建立完整的逮捕亡人的制度。當案件發生,縣道官員即時追捕及上報,不得隱匿。帝國又定下嚴格的懲罰和購賞制度,防止遲誤、逗留、畏萸及故縱。同時罷免屢次不察覺盗賊出現的官員。對涉及重大案件,不法、不道的罪犯,皇帝親下詔書,全國指名逮捕,必要時以扁書形式公布通緝者,務必把罪犯逮捕。
作者 黎明剑
出处 《简帛研究》 2007年第1期129-150,共2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