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許慎撰著《説文》書於簡牘,其在六朝傳鈔中難免失真滋訛。唐五代科舉用爲試士經典,士子爲應付考試而不免逞臆附加,遂益失原貌。從專業角度對《説文》“姓”與“氏”二字作校勘和詮釋,可以發現:“姓”字大、小徐《説文》互異,即小徐多“因生以爲姓”五字,大徐多“春秋傳”以下十一字,正顯示出唐代士子各自增飾附益的痕迹。“氏”字釋義與姓氏看似義絶無關係,歷代《説文》學者和姓氏學者或比附而異説離奇,或存疑而不作一解。茲從甲骨、金文“氏”、“土(社)”等字形之演變而解“氏”義爲氏族首領手持社主往地上插入之意。它與許慎所説巴蜀方言表面上似無關係,而實質上仍有一種内在的關聯,它是古代不同方言區域對同一個字形的不同認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