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限制民办校无序跨区掐尖招生,据新华社报道,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可以跨区招生。教育部近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条规定细化了民办学校招生权,和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大体相当,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同时也给了省级统筹管理权。对此,您怎么看?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18期44-45,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