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帛書《刑德》的雲氣占部分中有一段關於分野的記載,但這部分分野記録與傳世文獻中的分野記載多有不同之處,本文在比較了帛書和傳世文獻種種不同之後認爲:帛書的分野説並不是原始或早期未經整齊劃一的分野説。因爲有關分野的理論,起源很早。早在《周禮•春官•宗伯》中,就有“以星土辨九州之地”,以觀“天下之妖祥”的記載,《左傳》中也有參星配于晉而稱晉星,大火星配于殷而稱商星的記載,這説明早在春秋戰國時代,人們就嘗試著以天上的星象來代指地上的疆域,以闡揚其天地一體、妖祥互見的觀念和認識。帛書《刑德》中的分野記載並不是專爲著述而抄寫的分野體系,而應是在漢高祖十一年這個特殊的年頭裏,漢初的星占家因兵戰的需要而爲軑侯編制的分野情況,它跟《刑德》甲本一體,都應是在漢高祖十一年這個多事的年頭裏爲軑侯利蒼跟隨劉邦東征西討的戰事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