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放馬灘秦簡中的符號可按其形狀分爲六類,其中符號"·"及"■"一般作爲劃分欄、篇、章的標識;符號"="一般作爲重文或省寫標識;符號"┗"及"-"常施於句中,起停頓作用;符號"|"常施於句末,起結尾作用。從這些符號的實際使用情况來看,"一號多用"及"异號同用"的情况皆比較普遍;標識性符號使用較多,而語氣性符號使用較少。
出处
《简帛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101-114,共14页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簡牘日書所見秦漢民衆生活研究”(批准號:12BZS020)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秦簡牘的綜合整理與研究”(批准號:08JZD0036)之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