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取鮫魚”簡的内容較為獨特,主要反映的行政過程是遷陵縣向其下轄鄉(啓陵鄉)征詢某類特殊水産品,以及啓陵鄉守對此事的回復。這樣一份看起來似乎并不十分緊急的官文書,却通過“郵人”的特殊方式予以傳遞,其原因可能與所“獻”之物是呈獻給皇帝的貢品有關。《里耶秦簡(壹)》中有多枚簡牘内容與地方“獻”物的制度及其實行情况有關,均出於第八層,且存在編號相鄰、文意密切相關的簡例,應非出於偶然。先秦至漢唐的文獻中多見“鮫”與“蛟”互通的文例。史籍所見秦皇漢武“射蛟”故事,不但是古代帝王“射蛟”風習的延續,而且暗含執政合法性宣傳的政治文化象征意義。
出处
《简帛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115-124,共10页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秦統一及其歷史意義再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批准號14ZDB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