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長沙五一廣場出土的東漢簡牘中,J1③:314反映了作徒赴遠地服刑的情况,J1③:315則提供了大司農及其屬官的信息。通過對其内容的考釋,可以得到一些新認識:作徒在服刑地集中居住在一地,刑期結束后會被遣回原籍。東漢已在大司農下設護漕掾,西晋因襲;兩漢時期都設有東園匠,西漢時屬少府,東漢時或改屬大司農,與[道禾]官令相似,可補正史之闕。這有助於我們認識兩漢時期大司農、少府屬官設置的變更,及背後蕴含的國家財政和帝室財政合二爲一的歷史變遷。
出处
《简帛研究》
CSSCI
2017年第2期219-228,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