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法院队伍如何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更好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不是“自修学分”的选答题,而是“只能满分”的必答题。
出处
《群众》
2021年第9期63-6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