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西漢簡中有兩份自名爲“獄計”的文書,標題由官署名、年號和“獄計”構成,主要内容是對坐罪者的處置記録,一人一簡。“獄計”是縣、郡及相應級别機構的獄訟統計文書,也是年終上計簿册的組成部分。另一類以“坐”爲事由開頭的文書,可分作兩種:一種是對犯有輕罪者處罰爲“適(謫)”的文書;另一種是對犯有重罪者的處罰文書。兩種文書格式相近,皆一人一簡。後者是平時上報郡級機構的獄訟統計文書,與秦“獄校”文書相同。郡及相應機構年終上報的“獄計”是據日常“獄校”文書匯總而成。
出处
《简帛研究》
CSSCI
2018年第1期221-231,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