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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14起违法采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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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马某某、王某某违法采矿案2020年5月至6月,马某某、王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勘探项目名义,擅自在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社梁乡郝家村开采铝土矿、铁质黏土。2020年6月,河曲县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马某某、王某某违法开采铝土矿2193.26吨、铁质黏土2266.43吨。
出处 《自然资源通讯》 2021年第8期48-5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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