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失权制度是立法者对不平等的有意利用,是一种社会管理和控制手段。主要宗旨是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和社会成员的驯化。重大疫情期间,社会进入紧急状态。国家和政府会采取严格的管控政策和措施,公权力扩张和集中,民众的权利会遭受到克减、限制或剥夺。重大疫情期间对民事权利的限制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其背后的价值判断是为了保障全体民众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此时,个体发生容忍义务。但是,即使重大疫情期间,民众的基本权利仍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公权力机构实施的管控政策和措施必须严格遵循法治底线,恪守人类文明底线,不能突破公共利益底线,更不能以此为借口侵犯民众基本权利,践踏人格尊严。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35-38,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民事权利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运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CFZJ3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