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无论在事实上还是法理上,"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都不再具有合理性,特别是在我国暴恐袭击频发、反恐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将"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适用于恐怖主义犯罪就更加缺乏说服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指导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只有坚持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处理恐怖主义犯罪问题,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1年第5期82-85,共4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个体恐怖犯罪问题研究”(18FFX055)
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独狼’恐怖主义法律问题研究”(2018CFX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