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中,一名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并非个别,这种现象称为"一人两用"或"一人多用"。那么,法律对此怎么界定呢?"一人两用",法律是否认可[案例]在一家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的吴女士为了增加收入,加之在公司的工作相对轻松,遂未经公司许可,从2020年1月起在另外一家工厂兼任会计。鉴于有时严重影响公司工作,公司得知原委后,坚决予以阻止。法律认可类似吴女士的"一人两用"吗?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1年第6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