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能否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是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关键。当前,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存在检察官对刑期计算、是否适用缓刑把握不够准确等量刑建议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存在法院对量刑建议审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同时还存在检察人员对法院不采纳情况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对此,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法院审查的制度规定,另一方面还需要从提高检察官量刑建议能力、强化对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的检察监督着手,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9期31-34,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