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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的中国范本》系列报道之二--少年审判机构专门化改革从这里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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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首开先例,成立全国首个少年犯合议庭,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法惩罚和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有机结合。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改革性尝试。长宁经验为最高人民法院开展顶层设计、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提供了可靠的实践依据。同时,在全球少年审判领域与各国相互交流借鉴,为推进中国少年司法工作发展作出了独有的贡献。
作者 侯劲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19期13-16,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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