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房养老等为代表的新型住房市场不断发展,传统的住房供应体系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要求。《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不谋而合。如何让这一新兴用益物权落地实施,真正发挥积极效用,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就居住权登记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进行探讨,以期对今后居住权登记实践有所裨益。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21年第13期33-36,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