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情权作为纳税人的首要权利,直接影响纳税人其他权利的实现。用税知情权是纳税人知情权的子权利,不仅事关纳税人知情权的实现,而且是对政府预算支出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对它的保护能够提高政府对纳税人负责的意识。由于理论认知不足、预算公开不够、相关监督缺位等实现障碍的存在,纳税人用税知情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可从明确用税知情权、落实预算公开的实体法路径、建设救济与监督机制等路径推动用税知情权的实现。
出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第2期65-69,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20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