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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与广西电子口岸报文实时通讯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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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国家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监管作业(场地)设置规范》指出,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接收海关相关指令信息,并按照海关要求实现货物进场、出场、存储状态等电子数据的传送、交换。因此,广西钢铁原料码头等所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有必要建立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即现阶段广钢物流系统海关对接模块。目前,广西区内的作业场地需要通过广西电子口岸进行数据交换,再由电子口岸向海关传送数据。
作者 黄訸
出处 《柳钢科技》 2021年第2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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