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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陪酒室息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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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心提示:文某为某酒店总经理助理,负责酒店日常事务管理,其工作性质决定了需要应酬客户。文某等宴请相关客人,属正常工作应酬,应认定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当日,文某因酒后食物逆流至气管和支气管而窒息死亡,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文某并非醉酒状态,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
作者 向春华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第5期64-65,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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