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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进养老院,诉三子女分担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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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江苏省连云港市的黎大妈(84岁)有一子两女。2020年11月,黎大妈与儿子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赡养协议,约定由儿子提供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供黎大妈居住,水、电、物业等费用由黎大妈负担,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如黎大妈生病,小病费用自行负担,住院产生的费用由儿子负担,黎大妈百年后住房应归还儿子。
作者 李德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1年第5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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