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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谈以学习为中心的高中信息技术学案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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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在“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条目中明确指出:“培育以学习为中心的教与学关系,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提升信息素养。”这句话点明了三个重要观点:一是教学应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要摒弃传统的以教师的教授为中心的做法,相应地,要把写教案转变为写学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二是学习要以问题解决为载体,让学生在“解剖麻雀”中习得解决问题的一般思想与方法;三是要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等核心素养,教学不以单纯的问题解决为终结,而是要借此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这才是根本目标。综合这三点,笔者认为,关键抓手是撰写好学案,为此,要实现四个转变。
作者 伍先军
出处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21年第12期55-56,共2页 Chin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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