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009年以来,WHO共宣布过6起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2009年H1N1猪流感大流行;2014年5月脊髓灰质炎病毒再次激增;2014年8月西非埃博拉疫情蔓延;2016年在24个国家和地区出现寨卡病毒疫情报道;2019年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爆发的另一起埃博拉疫情;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1]。自2003年“非典”以来,我国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有很多不足。公共卫生事件专业性强,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承担的职责是整个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但还有其他大量的工作需要大量部门、大量人员的参与才能完成。
出处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第8期49-51,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North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