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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中包含竞业限制补偿的约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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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今年2月我入职了一家公司,职位是技术总工程师。公司在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两年内我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他人生产同类产品或参与任何业务竞争。由于设定此项条款,公司会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自劳动合同签订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日止,数额为每月5000元,随月工资一起支付,离职后将不再另外发放。
作者 杨名谕
出处 《中国工人》 2021年第6期73-73,共1页 Chinese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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