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健领域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4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包括全国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及所属(管)预算单位,以及使用卫生健康预算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资金覆盖各类卫生健康预算资金。并提出到2022年底,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出处
《医师在线》
2021年第13期5-5,共1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